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ISO50001认证申请条件:
1. 具有法律地位;
2. 从业条件中,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 产品及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建立了件化的管理体系;
5. 初次认证现场审核前,能源管理体系运行六个以上;
6. 至少进行过一窜源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与管理审,且内部审核覆盖申请范围所有的产品、过程、场所和认证标准要求;
7. 本年度无影响能源绩效的重大事故;
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撤销证书的组织,可随时提出认证申请;其他认证机构撤销的组织,应在认证证书撤销12个后方可提出认证申请。
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企业提交资料清单
基本资料:
1、法律地位证明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组织机构代码证。存在时,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企业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也可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证件代替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有效的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须提交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需要时);
3、临时场所清单(如工程建设施工组织在建项目清单、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基于ISO/IEC20000-1 的管理体系的临时点);至少应提供以下件化信息:方针、目标、范围、组织为过程运行及沟通而保持的信息,必须提供:组织简介、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图)、情况和职能分工、过程路线图/工艺流程图/过程描述(应明确说明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及其有关的过程件,如:险控制情况、对IT的应用等;
4、排污许可证(需要时);
5、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时);
6、环竣工验收报告相关资料(验收批复或验收报告)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结果(必要时);
7、关于认证活动的限制条件(如出于安全和/或保密等原因,存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