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版时间要求
自2017年10月1日起,ISO/TS 16949的审核(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或转移)都将停止。
已获得ISO/TS 16949认证的企业须按照现有审核周期时间进行转版审核,之前发布的时间要求“Option 2”已被取消。
如果下一个安排好的审核是年度监督审核,转版审核需满足相关规定中6个月(提前/延后一个月)、9个月(延后一个月或提前两个月)或12个月(延后一个月或提前三个月)
的审核周期。在不能满足此时间节点的情况下,认证需根据IATF规定启动撤证过程。相关现场审核员应根据IATF规定重新安排转版审核;
如果下一个安排好的审核是再认证审核,审核期限需满足IATF规定的换证审核时间要求(多可以提前三个月但不能延后);
如在IATF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转版审核,根据5.1.1章(如已启动撤证过程,则参照8.4章),要求企业根据以下偏差许可重新进行初次审核;
只要企业在ISO/TS 16949后1次审核的18个月内进行IATF 16949的初次审核,则一阶段审核可以豁和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