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 ISO/TS 16949 符合证明函:
参照 IATF规则5.14.4,转换优惠政策对具备 ISO/TS 16949:2009 符合证明函的组织并不适用。二阶段审核时间须按照规定不可减少。
D、之前具备 ISO/TS 16949 认证但并未按时进行再认证审核的组织:
对于具备之前已撤销的ISO/TS 16949:2009 认证的组织,根据IATF规则5.4 h)节规定,二阶段的审核时间不可等同于再认证审核时间。审核时间需与初审时间相同。
不过:
如果组织做审核的认证同时也是撤销其证的认证,并且审核二阶段审核在错失转换审核后12个月内进行,组织可免除一阶段审核。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组织须进行现场一阶段审核。
具备 ISO/TS 16949 符合证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