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V认证---离职雇员如何安排
1.目的
本程序旨在控制离职雇员和终止合作客商进入我厂区,严格遵守 C-TPAT有关控制非准许进入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离职人员(含辞工,自离,解雇)
3.工作职责
由人事部责策划,由采购部配合保安部执行。
4.工作程序
4.1 有员工离职,人事部需记录于《离职员工登记表》,清晰注明离厂人员姓名、时间、原因(方式)、相片,保安部将进行严格控制。
4.2 有员工辞工或被解雇时,员工应将自己的厂服及其它配备物品交回给人事部,财务部才给予结算工资,然后凭人事部签发的《放行条》出厂,出厂时,行李包裹等须接受检
查
。
4.3 保安人员严密监视有自动离厂人员利用其未被收缴的厂证混入厂区,发现此类事件,可强行收缴其厂证,拒绝其进入。
4.4 一般情况下,被解雇的员工是不可再次聘用;自动离厂和辞工的员工亦须在三个月后才可被聘用。
4.5 解雇、离职人员在离开公司之前要与交接人签份交接清单,方可结清工资离开厂区。
相关资料
离职员工登记表
交接清单
放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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