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CERTIFICATE OF ORIGIN) 南宁办理FORM F智利原产地证
C.O.产地证亦称作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C.O.产地证是一种证明出口商品和制造地的证明文件,是商品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别情况下进口国作为依据对进口商品赋予不同的关税待遇,一般原产地certificate是证明商品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最惠进口国正常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适用范围于: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certificate具有法律效力,是受惠国生产的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适用于一切有资格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
当前可做FORM A的一共有42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25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德国、希腊、爱尔兰、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共和国、匈牙利、马耳他和波兰)、挪威、瑞士、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格鲁吉亚、克罗地亚、保加利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罗马尼亚
三、区域性经济互惠原产地证,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中国—智利自贸区》、《中国—秘鲁自贸区》等原产地证明书。区域优惠原产地certificate具有法律效力,作为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南宁办理FORM F智利原产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