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又称“G.S.P证书”、“Form A证书”,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普惠制于1970年由联合国贸易开发会议第四届优惠特别会推行实施。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可以扩大出口,多,加速经济基础发展、促进产业工业化。许昌办理贸促会一般原产地证CO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特点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它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适用于一切有资格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现在所有给惠国都接受格式A,格式A证书相当于一种有价证券。
因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优惠问题特别会规定,其正本必须印有绿色纽索图案底纹,以便识别伪造与涂改,尺寸为297×210毫米,使用文种为英文或法文。格式A由出口商填制申报,签证机构审核、证明及签发。
证明书使用的文种为英文或法文,但证明书背面注释可以使用受惠国本国文字印刷。签证机构必须是受惠国政府指定的,其名称、地址、印模都要在给惠国注册登记,在联合国贸发会秘书处备案。
签证机构必须是受惠国政府指定的,其名称、地址、印鉴都要在给惠国注册登记,在联合国贸发会秘书处备案。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书的签证工作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统一管理,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我国政府授权的的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的签发机构。许昌办理贸促会一般原产地证CO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填制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共有12栏,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
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填上签证当局所编的证书号,在证头横线上方填上“在中华人发共和国签发”,国名必须填打外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1栏为:出口商的业务名称、地址、国别
例如:SHANGHAI SILK import AND EXPORT CORP .,
17ZHONG SHAN ROAD (E.1), SHANGHAI, CHINA
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别
例如:JEBSON & JESSEN, LANGE MUHREN 9, F-2000, HAMBURG, F.R.G.
注意:一般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抬头人。但不要填间转口商的名称。在特殊情况下,欧洲联盟国家的进口商要求此栏留空,也可接受。
第3栏为: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例如: FROM SHNGHAI TO HAMBURG BY SEAFREIGHT
注意: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发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海联运等)。如系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如:“VIA HONG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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